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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電信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電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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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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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通訊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3-12-11
📋 條文摘要

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負保護電信設備之責。電信事業有被侵害之危險時,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應依電信事業或其服務人員之請求,迅為防止或作...

📝 內容

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負保護電信設備之責。電信事業有被侵害之危險時,地方政府、軍、憲、警機關及人員應依電信事業或其服務人員之請求,迅為防止或作救護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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