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第 2 條|港務|法|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2-04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商港之經營及管理組織如下: 一、國際商港:由主管機關設國營事業機構經營及管理;管理事項涉及公權力部分,由交通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辦理。 二、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經營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