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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飼料管理法-第 30 條

📜
法律名稱
飼料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30 條
📂
分類
畜牧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2-04
⚖️ 有罰則
📋 條文摘要

販賣、輸出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第二十條第四款至第七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內容

販賣、輸出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第二十條第四款至第七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罰則

販賣、輸出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第二十條第四款至第七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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