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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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出口,應向民航局申請出口適航文件。
交通部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客艙內服務用車不得於無組員照料之情況下留置於通道;於使用中未移動時,亦應固定。 客艙組員於起飛及降落階段應確認客艙內服務用車及裝備已...
交通部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
勞動部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
勞動部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應採取可除卻該設備產生之靜電之措施。
勞動部反撥預防裝置之撐縫片(以下簡稱撐縫片)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之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撐縫片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經常使包含其縱斷面之縱向中心線而和其側面...
勞動部檢查機構對定期檢查合格之吊籠,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吊籠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三...
勞動部依本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認可之民事確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斷,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大陸委員會國際掛號函件、包裹及保價郵件因不可抗力致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而不予補償者,其已付各項資費,寄件人得請求退還。但保價費,不包括在內。
交通部加藥設備之容量應依據選定之加藥率與設計最大處理水量決定,並應有備用設備。
經濟部試務工作人員因疏失致應檢人答案卷(卡)裁割或污損時,應於試場紀錄表註記。
勞動部臨床發展過程中試驗藥品或對照藥品之配方有重大改變者,應於新配方使用於臨床試驗前,完成新配方是否會明顯改變藥品安定性、溶離率、生體可用率及其他藥動學特性...
衛生福利部申請藥品直接包裝材質變更登記,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藥品許可證正本。 三、安定性試驗報告。 四、如係注射劑或液體劑型,應另附...
衛生福利部經保險人收載之特殊材料,廠商有供貨給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義務。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應於二個月前向保險人提出未能履行義務之原因及佐證資料。未提出者,按...
衛生福利部與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案件有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第一款所定相牽連關係之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之其他刑事案件,經檢察官分別起訴者,應分由第二審智慧財...
院本部承辦文件,除依法令屬於書記官職權者外,應送請各該單位主管核轉院長核定。但一般例行文稿、例行報表或以各單位名義行之者,得依其性質由庭長、法官、司法事務官...
院本部少年調查官應服從法官之監督,執行下列職務: 一、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事件之資料。 二、對於責付、收容少年之調查、輔導事項。 三、出庭陳述意見。 四、其他...
院本部最高管理階層應建立、實施品質管理系統及維持其有效性,並提供下列事項之證據: 一、在製造業者內部傳達符合顧客及有關醫療器材安全與性能法規要求之重要性。...
衛生福利部臨床試驗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有導致嚴重醫療器材不良反應之虞者,試驗主持人應即通知臨床試驗機構、試驗委託者及審查會,並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製造業者應採用適當方法,監管及量測品質管理系統之流程。 經前項方法發現有流程目的未達成者,製造業者應提出矯正措施及實施,確保產品之符合性。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