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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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 3 條
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案件(以下簡稱案件)有關進口貨物有無補貼或傾銷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有關該進口貨物補貼或傾銷有無損害我國產業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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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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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配額實施辦法
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 3 條
關稅配額之核配,由財政部為之,並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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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 3 條
承攬業申報海、空運貨物艙單,得依海空運業別及貨物類別不同,分階段實施;其實施日期,由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關務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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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檢驗規費如下: 一、檢驗費。 二、審查費。 三、評鑑費。 四、登記費。 五、證照費。 六、臨場費。 七、試驗費。 八、服務費。 前項各款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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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3 條
各分局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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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
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第 3 條
隔離檢疫物應於植物檢疫機關、指定隔離圃場或由輸入人提供並經植物檢疫機關審查核准之隔離圃場內,實施隔離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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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 條
公司以其本公司所在地為住所。 本法所稱本公司,為公司依法首先設立,以管轄全部組織之總機構;所稱分公司,為受本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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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第 3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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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毒品,其數量依行政院指定之檢驗機關(構)出具檢驗文件所載之純質淨重計算之,屬植物者,依其株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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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第 3 條
受理寄存之生物材料種類包括細菌、放線菌、酵母菌、黴菌、蕈類、質體、噬菌體、病毒、動物細胞株、植物細胞株、融合瘤及其他應寄存之生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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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第 3 條
國內設有熔煉爐以生產鋼筋、鋼骨之鋼鐵業者,應實施其原料及產品之輻射偵檢。偵檢結果無遭受放射性污染者,應出具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予買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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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第 3 條
申請單位應於古物運出國日至少二個月前,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五份,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申請書,內容包括古物運出入期間、出國地點、國外展覽或存置場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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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銀行法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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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
漁業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漁業,係指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業,及其附屬之加工、運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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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檢查辦法
農藥檢查辦法-第 3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農藥檢查時,得會同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聯合辦理之;必要時,得請中央主管機關聯合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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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稱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指納稅者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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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3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指以集熱器直接吸收太陽能,並將之應用於熱水或乾燥之相關設備。 二、製造供應商:指製造或輸入太陽能熱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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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3 條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與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資格之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代表人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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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第 3 條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應以中文或英文建立下列資料: 一、產品基本資料:產品名稱、產品類別、劑型、用途、製造廠名稱與地址及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資訊。 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