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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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資費,指明信片、郵簡、信函之普通資費,不含特別處理費及其他資費。 本法所定之各種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
交通部高速膠凝沉澱池之規定如下: 一、處理原水濁度之最高值以不超過三千濁度單位為原則,超過者應預先處理。 二、各池之處理水量應儘量維持一定。 三、池數之決定...
經濟部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
勞動部試驗委託者應持續進行試驗藥品之安全性評估。
衛生福利部藥品製造廠地址變更者,應依下列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一、地址變更如係因門牌整編,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藥品許可證正本。...
衛生福利部前條各層級醫療院所收取自費價格、國際價格比例法及療程費用比例法之執行方式如下: 一、各層級醫療院所收取自費價格:蒐集該新提議訂定項目於各層級醫療院所之...
衛生福利部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案件經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三項裁定駁回起訴或自訴者,於原告聲請時,應將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管轄...
院本部文書科之職掌如下: 一、典守印信事項。 二、文件之收發、分配、繕校及裁判書類之繕打管理、印製事項。 三、行政文稿之撰擬事項。 四、各項報告之彙編事項。...
院本部書記官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院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之。 科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書記官長指定代理人。其代理期間逾三日者,應報經院長核定。 書記官...
院本部最高管理階層應確保下列事項: 一、規劃品質管理系統,以符合品質目標以及第六十三條之要求。 二、變更品質管理系統時,確保品質管理系統之完整性。
衛生福利部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產品交貨後,發現有不符合情況者,製造業者應就其影響或潛在影響採取適當措施,並製作紀錄及保存。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對外發布建議性通告之程序,並依該程序...
衛生福利部進口貨物以低於同類貨物之正常價格輸入,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反傾銷稅。 前項所稱正常價格,指在通常貿易過程中,...
財政部 / 關務署營業人違反本法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罰則規定。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營業人者,適用有利於營業人之規定。
財政部 / 賦稅署學名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應自領取藥品許可證之次日起六個月內銷售,並自最早銷售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檢附實際銷售日之證明,報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其取得銷售...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法務部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輔導、查核及評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其輔導、查核及改善情形應納入評鑑指標項目,其評鑑結果應分為以下等第: 一、優等。 二、甲等。 三、...
衛生福利部自來水事業為因應尚未埋設幹管地區個別自來水用戶供水需要,須增加或新裝配水幹管時,得按其成本向個別用戶收取二分之一以下之補助費。
經濟部零售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