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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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起重升降機具之管理權責分工,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規或權責辦理: 一、敷設於建築物之升降機,依建築法規定由建築主管機關檢查及管理。 二、設...
勞動部供應(含與供應有關之儲存及以導管之輸送,以下均同。)高壓氣體予高壓氣體消費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消費事業單位」。)之高壓氣體供應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供應...
勞動部供盤形研磨輪及切割研磨輪以外之附表二十九所列研磨輪使用之護罩,其周邊板與固定側之側板係使用無接縫之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該護罩之厚度,應依研磨輪之最高使...
勞動部雇主申請第一種壓力容器之竣工檢查時,應填具第一種壓力容器竣工檢查申請書(附表三十七),並檢附下列書件: 一、加蓋構造檢查或重新檢查合格戳記之第一種壓力...
勞動部受試者發生任何嚴重不良事件,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試驗委託者,並儘快提供詳細書面報告。發生未預期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中藥材使用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所列之保育類物種者,應附來源證明。
衛生福利部本標準之藥品給付項目暨支付標準表,詳附件二。
衛生福利部製造業者應於整個產品實現過程,以適當方法識別產品,並建立書面之產品識別程序。 製造業者應建立書面程序,以確保識別退回之醫療器材,且能與合格產品區隔。
衛生福利部關稅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及其關係人對於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之紀錄、文件、會計帳簿及相關電腦檔案或資料庫等資料,應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保存五年。
財政部 / 關務署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辦理藥商及藥局普查。 藥商或藥局對於前項普查,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人之意思表示,因其意思欠缺、被詐欺、被脅迫,或明知其事情或可得而知其事情,致其效力受影響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但代理人之代理權係以法律...
法務部(刪除)
法務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
衛生福利部自來水管承裝商許可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及其分類、施工計畫與所屬技術員工之聘用、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濟部銀行進行清算後,非經清償全部債務,不得以任何名義,退還股本或分配股利。銀行清算時,關於信託資金及信託財產之處理,依信託契約之約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承銷商出售依第七十一條規定所取得之有價證券,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任何人不得委託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期貨業之人從事期貨交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受理而尚未處分之異議或評定案件,以註冊時及修正施行後之規定均為違法事由為限,始撤銷其註冊;其程序依修...
經濟部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或團體,就本法規定事項得提起民事訴訟。
經濟部被害人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登載新聞紙、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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