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8 條 能源

    除下列各款規定情形外,以導線管、非金屬被覆電纜、MI電纜、金屬被覆電纜或其他電纜等配線,於每一條導線接續點、進出點、開關點、連接點、終端點或拉線點,應裝...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8 條 能源

    地下供電電纜終端裝置所有暴露之導電性表面,不包括帶電組件及其附屬設備,應予有效接地或搭接。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266 條 航政

    單邊帶無線電話設備應包括發話機、收話機、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所述無線電話遇險頻率守聽接收機、電源及天線。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50 條 航空

    航空器依目視飛航規則飛航時,應裝置磁羅盤、能顯示時、分、秒之計時器、氣壓高度表及空速表各一具,並依民航局規定裝置儀表及裝備。 管制目視飛航之航空器應依...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67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裝有特高壓用器具及電線之配電盤前面,應設置供操作者用之絕緣台。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282 條 法律事務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之。但其不能償還,係由求償權人之過失所致者,不得對於他債務人...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262 條 檢察

    吸食鴉片或施打嗎啡或使用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255 條 商業

    董事會在實行前條請求前,應將全體記名債券應募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暨其所認金額,及已發行之無記名債券張數、號碼暨金額,開列清冊,連同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37 條 國土管理

    高層建築物之基礎應確定其於設計地震力、風力作用下不致上浮或傾斜。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47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9 條 能源

    管槽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匯流排槽或有鉸鏈、可打開蓋子之暴露式管槽外,於導線穿入管槽前,管槽應配裝完妥。 二、除有特別設計或另有規定外,金屬管...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9 條 能源

    支撐地下供電電纜終端具導電性之支持物,應被有效接地。但上述組件已被隔離或防護者,不需接地或搭接。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267 條 航政

    發話機之性能、裝置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一六○五至四○○○千赫頻帶應能以二一八二千赫作J3E或H3E類發射,並能在附表一所列頻率或政府規定之其他頻率作J3...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51 條 航空

    水上或水陸二用之航空器應備有海錨一具、袋型海錨一具及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且應...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68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六百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八十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但於低壓帶電體前方,可能有檢修、調整、維護之活線作業時,不得低於下表規定: ┌─...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283 條 法律事務

    數人依法律或法律行為,有同一債權,而各得向債務人為全部給付之請求者,為連帶債權。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263 條 檢察

    意圖供犯本章各罪之用,而持有鴉片、嗎啡、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或專供吸食鴉片之器具者,處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256 條 商業

    公司為發行公司債所設定之抵押權或質權,得由受託人為債權人取得,並得於公司債發行前先行設定。 受託人對於前項之抵押權或質權或其擔保品,應負責實行或保管之...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38 條 國土管理

    高層建築物為確保地震時之安全性,應檢討建築物之極限層剪力強度,極限層剪力強度應為彈性設計內所述設計用地震力作用時之層剪力之一.五倍以上。但剪力牆之剪力...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48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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