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進口產品登錄 2026
台灣化粧品進口已改採產品登錄制。登錄免費、即時核發,指定類別須建立 PIF 產品資訊檔案。
進口化粧品不需要舊制許可證。流程是:完成化粧品業者登錄 → 登入 cos.fda.gov.tw/TCAL 填產品資料並取得登錄號碼 → 憑登錄號碼通關。指定類別另須建立並留存 PIF。
本篇目錄
1. 制度背景:從許可證制改為產品登錄制
台灣化粧品管理制度已由舊制許可證轉為產品登錄制。一般化粧品與原特殊化粧品都以登錄方式管理,登錄號碼不等於主管機關核准安全或功效。
| 項目 | 舊制 | 現行制度 |
|---|---|---|
| 特殊化粧品 | 須辦查驗登記許可證 | 改採產品登錄,免費且即時 |
| 一般化粧品 | 免辦許可但須符合標示 | 同樣納入產品登錄 |
| 產品安全責任 | 偏主管機關核准制 | 業者自負責任制 |
| PIF 要求 | 無 | 指定類別須建立並留存 PIF |
2. 前置必做:化粧品業者登錄
從事化粧品輸入業務者,須先於「非登不可」平台完成化粧品業者登錄,才能進行產品登錄。
| 平台名稱 | 非登不可(化粧品業者登錄系統) |
|---|---|
| 網址 | fadenbook.fda.gov.tw |
| 登入方式 | 工商憑證或平台帳號 |
| 費用 | 免費 |
| 完成後 | 取得化粧品業者登錄字號,登入產品登錄系統時使用 |
3. 化粧品產品登錄 5 步驟
申辦系統:化粧品產品登錄系統 cos.fda.gov.tw/TCAL
完成化粧品業者登錄
至非登不可平台以工商憑證或平台帳號完成業者登錄。
登入化粧品產品登錄系統
以業者帳號登入 cos.fda.gov.tw/TCAL,選擇新增產品。
填寫產品資料
填入產品品名、全成分名稱、標示內容、製造廠 GMP 資訊等。
送出並即時取得登錄號碼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系統即時核發登錄號碼。
指定類別建立並留存 PIF
屬指定類別者,須另建立 PIF 產品資訊檔案並留存備查。
4. PIF 產品資訊檔案:什麼是 PIF?誰要做?
PIF(Product Information File,產品資訊檔案)是指定類別化粧品業者須建立並留存的文件。
- 由業者自行建立並留存,不須上傳至登錄系統
- 主管機關查核時須能即時提供
- 未建立或未能提供者,最高可罰新台幣 100 萬元
依食藥署公告之指定類別清單,常見例子包含防曬、染髮、燙髮等具特殊功效或較高風險品類。
5. PIF 應包含哪些內容
| PIF 文件類別 | 說明 |
|---|---|
| 安全性評估報告 | 成分毒理、使用部位與方式之安全評估,並由具資格人員簽署 |
| 產品描述 | 產品外觀、使用方法、目標消費者與特殊族群說明 |
| 製造資訊 | 製造廠名稱、地址、製造流程與 GMP 相關文件 |
| 功效佐證資料 | 產品宣稱功效之支持文件,例如防曬 SPF 或染髮效果資料 |
| 檢驗結果 | 微生物、重金屬或其他必要檢驗報告 |
| 不良反應資料 | 已知或疑似不良反應資料及後續處理紀錄 |
PIF 詳細格式及各項文件要求請參閱食藥署產品資訊檔案指引。
6. 通關與標示規定
進口報關時,須於報單填列化粧品產品登錄號碼,海關核對後放行。
- 產品名稱
- 業者名稱及地址或授權代理商資訊
-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 重量或容量
- 全成分名稱
- 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
- 產品登錄號碼
7. 規費彙整
| 項目 | 費用 | 備註 |
|---|---|---|
| 化粧品業者登錄 | 免費 | 一次登錄,定期維護資料即可 |
| 化粧品產品登錄 | 免費 | 即時核發登錄號碼 |
| PIF 建立 | 業者自行負擔 | 視產品複雜度及委外評估而定 |
8. 如何查貨品的化粧品登錄要求
- 查 CCC 11 碼:化粧品主要集中於 CCC 第 33 章。
- 查輸入規定欄:確認是否另有其他簽審或主管機關要求。
- 確認指定類別:查詢食藥署化粧品業務專區最新公告。
- 好運器工具:用會員自助報關文件填品名,AI 協助比對稅則與進口規定。
9. FAQ 常見問題
不需要。現行制度改採產品登錄制,完成業者登錄後在產品登錄系統取得登錄號碼即可辦理通關。
產品登錄與業者登錄目前皆免費,登錄號碼即時核發。
PIF 是指定類別化粧品須建立並留存的產品資訊檔案,查核時須能提供。
現行管理已改採產品登錄制,持有舊制文件者應確認是否已完成登錄轉換。
現行多採同一產品登錄流程,差異主要在指定類別須額外建立 PIF。
外包裝及說明書須標示產品名稱、業者資訊、使用方法、容量、全成分、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與產品登錄號碼等。
本頁內容引用自好運器自建「海關報關權威文獻索引庫」(1,110政府法規・官方手冊・司法釋字・學術文獻精讀彙編),各筆均附政府/司法一手來源連結,供查證:
- 法規命令 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108年7月1日施行,L0030102) 化粧品進口邊境查驗(抽批2-50%)、不合格退運銷毀、暫停受理報驗的專法,代購日韓藥妝合規依據。 law.moj.gov.tw
- 官方手冊規範 海關通關規定——個人自用化粧品(及隱形眼鏡、藥品、醫療器材)輸入限量與超量處理 海關自用免證限量總表:化粧品36瓶、日拋隱眼60片2度數、藥品食品36瓶及超量補件路徑。 web.customs.gov.tw
- 政府公告函釋 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 2018/1/1起依廢清法§21禁止製造/輸入含塑膠微粒(柔珠)之洗髮/洗臉/沐浴/香皂/磨砂膏/牙膏6類產品,違反輸入每件6萬–30萬。 oaout.moenv.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