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保養品寄台灣要繳稅嗎?
化粧品關稅 0%,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稅,而且化粧品的 CCC 稅則沒有輸入規定代號,個人自用寄回台灣沒有簽審問題。⚠️ 網路上(含部分海關網頁)仍在流傳的「特定用途化粧品每種 12 瓶、合計 36 瓶」限量,食藥署已於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告廢止。真正會出事的是分類錯誤: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且陸製隱形眼鏡輸入規定列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不是「超量要申請」,是根本不能寄。
最後查證更新:2026-08-22 · 好運器集運編輯部 · 一手法源逐條核對
好運器目前僅提供中國(深圳集運倉)寄台灣的集運服務,尚未開通美國、日本、韓國、歐洲等海外專線,也沒有可供使用的海外倉地址、正式費率或承諾時效。本頁提及之倉庫名稱、運費與時效僅供一般市場參考,不代表本站服務內容;請勿據以填寫收件地址或下單。如未來開通,以官網正式公告與當時條款為準。
1. 化粧品、醫療器材、藥品怎麼分
同一批包裹裡的東西可能分屬三種法規,管制強度差很多。分類錯誤比算錯稅嚴重得多——算錯稅補繳就好,分類錯誤可能整批退運或銷毀。
| 類別 | 常見品項 | 主管法規 | 個人自用寄回台灣 |
|---|---|---|---|
| 化粧品 | 面膜、精華、乳液、彩妝、口紅、香水、洗髮精、防曬、染燙髮劑、止汗制臭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關稅 0%、無輸入規定代號、無食藥署件數上限;玻璃安瓿容器除外 |
| 醫療器材 | 隱形眼鏡(含平光放大片)、矯正鏡片、醫用口罩、傷口敷料型面膜 | 醫療器材管理法 | 僅日拋隱形眼鏡等 8 項在便捷通關附表內;陸製隱形眼鏡不准輸入 |
| 藥品 | 宣稱療效之外用製劑、含藥成分超出化粧品基準者 | 藥事法 | 郵寄不適用旅客攜帶豁免,須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
分界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3 條第 1 款但書「但依其他法令認屬藥物者,不在此限」;《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 條第 1 項以「藥理、免疫、代謝或化學以外之方法」作用於人體為判準。
2. ⚠️ 「每種 12 瓶、合計 36 瓶」已經廢止了
這是本頁最需要更新的一則資訊。許多懶人包、代購教學,甚至部分海關網頁都還在寫化粧品「每種 12 瓶、合計 36 瓶」,但這條規定已經不存在。
① 廢止事實。衛生福利部 113 年 7 月 1 日(2024-07-01)衛授食字第 1131603792 號公告,主旨明載:「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並自即日生效」,依據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1 條第 2 款。也就是說,化粧品的 12/36 件數限制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不存在。
② 官方自己的對照證據。食藥署 2025 年 6 月 25 日新聞稿〈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返國轉賣恐觸法!〉同一篇裡:食品寫「錠狀膠囊狀每種至多 12 瓶,合計不超過 36 瓶」、藥品寫「非處方藥每種至多 12 瓶,合計不超過 36 瓶」,唯獨化粧品那一段完全沒有件數限制,只寫「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與玻璃安瓿須專案核准。食品藥品都還在、只有化粧品拿掉,這不是漏寫。
③ 但要有心理準備:官方網頁尚未同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自用藥物、化粧品及醫療器材〉頁面仍載有已廢止的 12/36 規定。撰稿與實務上以食藥署廢止公告為準,但通關時仍建議備妥自用說明,避免現場認定落差。
④ 那現在受什麼限制?化粧品個人自用目前沒有食藥署訂的件數上限,實際約束來自三處:(1) 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的低價免稅限額(同批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稅);(2)「自用合理數量」的海關認定;(3) 不得販售——以自用名義輸入後轉售,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 1 萬~100 萬元罰鍰。
3. 四大地雷
① 陸製隱形眼鏡「不准輸入」,不是「超量要申請」。隱形眼鏡 CCC 號列 9001.30.00.00-5 的輸入規定為 「504 MW0」。其中 MW0 的官方定義就是「大陸物品不准輸入」(主管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所以從淘寶、拼多多或任何中國賣場買隱形眼鏡走集運回台灣,不論數量多少、不論日拋月拋、不論有沒有度數,都不能寄。這一條的優先順序高於稅率——東西根本進不來,算稅沒有意義。
② 就算不是陸製,隱形眼鏡也只有「日拋」走得了快捷通道。依《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附表,個人自用免逐案申請的只有 8 個品項,隱形眼鏡僅列「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六十片,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月拋、雙週拋、長戴型、硬式鏡片都不在附表內,須依同辦法第 6 條第 1 項逐案申請,且第 7 條第 2 款規定耗材類「以六個月用量為限」。另依附表,平光放大片同屬軟式隱形眼鏡,一樣是醫療器材。
③ 「每半年一次」只限郵寄與快遞,旅客自己帶不受限。辦法第 6 條第 5 項原文:「前項第一款情形,除入境旅客自行攜入者外,其經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之次數,以每半年一次為限。」集運、郵寄、快遞都屬於「非旅客自行攜入」,所以受半年一次的限制;自己飛出國帶回來則不受此限。食藥署新聞稿曾把兩者混寫成「攜帶或郵寄…以半年一次為限」,與辦法文義不符,實務以辦法為準。
④ 玻璃安瓿(AMPOULE)容器要專案核准。玻璃安瓿不得作為化粧品容器;若購買以玻璃安瓿為容器之個人自用化粧品,須先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才能輸入(食藥署 2025-06-25 新聞稿明載)。韓系安瓶類商品下單前先確認容器材質,改選塑膠或滴管瓶包裝最單純。
4. 化粧品稅金即時試算
輸入商品資訊,系統以關務署 AI 稅則引擎預測稅則並算出關稅、營業稅與到岸總成本。化粧品多為 0% 關稅,因此重點通常是有沒有超過 NT$2,000 免稅門檻。
※ 試算採關務署 AI 稅則預測,實際稅則以海關核定為準;匯率依海關匯率浮動。需更精細試算請用完整試算工具。
5. 關稅與實例
化粧品對應 CCC 第 3303~3305 章,第一欄關稅率為「免稅」(WTO 會員適用,含中國、韓國、日本)。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徵進口稅費,超過僅課 5% 營業稅。
| 品項 | CCC 稅則 | 第一欄關稅 | 輸入規定 | 備註 |
|---|---|---|---|---|
| 香水及盥洗用香水 | 3303.00.00.00-8 | 0% | 無 | 個人自用最單純 |
| 唇部化粧用品(口紅) | 3304.10.00.00-5 | 0% | 無 | — |
| 面霜 | 3304.99.10.91-7 | 0% | 無 | — |
| 潔面霜 | 3304.99.20.91-5 | 0% | 無 | — |
| 其他保養皮膚用品 | 3304.99.90.91-0 | 0% | 無 | 精華、乳液多歸此類 |
| 洗髮劑及潤絲劑 | 3305.10.00.91-4 | 0% | 無 | — |
| 隱形眼鏡 | 9001.30.00.00-5 | 5% | 504 MW0 | 醫療器材;陸製不准輸入 |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庫(本站 tariffs 資料表每週同步政府 XLS)。化粧品各節的「輸入規定」欄位皆為空白,代表個人自用寄回台灣沒有簽審文件問題;隱形眼鏡則同時掛 504(須醫療器材許可證)與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6. 官方數據:化粧品實際被抓的是什麼
化粧品不在食藥署的《食品輸入管理暨輸入查驗統計年報》內,它有自己的公布系列。以下依食藥署「化粧品不合格產品專區」公布之「網路價購化粧品不合格產品清單」(發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9 日),由本站逐節清點 108 筆案件所得。
網購化粧品不合格案件分類(食藥署 2025-01-09 公布清單)
| 不合格態樣 | 筆數 | 占比 |
|---|---|---|
| 登錄不合格 | 55 | 50.9% |
| 標示不合格 | 21 | 19.4% |
| 登錄與標示均不合格 | 20 | 18.5% |
| 登錄與品質均不合格 | 4 | 3.7% |
| 登錄、標示與品質均不合格 | 4 | 3.7% |
| 品質不合格 | 2 | 1.9% |
| 標示與品質均不合格 | 2 | 1.9% |
| 合計 | 108 | 100% |
本站依食藥署公布之 PDF 逐節清點各節序號所得;該清單標題未載調查期間,故以發布日期標示。⚠️ 這是國內電商平台的後市場抽查(蝦皮、momo、Yahoo購物中心、寶雅線上買、小三美日、樂天等),不是邊境查驗數據,兩者口徑不同不可互相取代。
被抓的幾乎都是文件與標示,不是產品有毒。108 筆中有 96 筆(88.9%)完全沒有檢出品質問題,純粹卡在「未辦理產品登錄」「登錄之品名/成分/業者地址與標示不一致」「無中文標示」「標示之中文字體小於 1.2 公釐」「未標示批號或使用注意事項」這類問題。這與食品邊境查驗的結構一致——輸在包裝,不是輸在實驗室。
真正檢出品質問題的 12 筆,高度集中在天然植物染髮粉。指甲花粉(Henna)、木藍粉(Indigo)類產品多次因生菌數超標被列(實例檢出 5.4×10⁵、6.3×10⁴、8.1×10⁴ CFU/g);另有眉筆檢出重金屬砷 3.6 ppm 及鉛 20.9 ppm。若你要從海外買天然染髮粉或平價彩妝,這是實測風險最高的兩類。
這份清單也說明「產品登錄」是真的在查。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特定用途化粧品改為產品登錄+產品資訊檔案(PIF)自主管理,廠商輸入販售必須完成登錄。清單中最大宗的「未辦理產品登錄」正是這項義務。但這是業者的義務,個人自用不適用——個人自用不需登錄,代價是產品未經審查,出事得自行向國外賣家求償。
說明:標示「本站計算」者係依食藥署公開 PDF 清點,原始檔已留存;分節序號連續、無跳號,第 6、7 節經人工逐筆核對。
7. 寄之前怎麼確認
- 先看它是不是醫療器材。隱形眼鏡(含零度數放大片、彩色片)、矯正鏡片、宣稱能敷在傷口上吸收滲液的敷料型面膜,都是醫療器材,不適用化粧品規定。
- 查 CCC 號列的輸入規定欄。到關港貿單一窗口稅則查詢,或用好運器會員工具填品名,看是否出現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或504(須醫材許可證)。只要看到 MW0,中國製的就不用再想了。 - 看容器是不是玻璃安瓿。安瓶類商品先確認材質,玻璃安瓿須先向食藥署申請核准。
- 看商品頁有沒有療效宣稱。寫「醫療級」「藥用」「修復受損肌膚」的產品,可能被歸為藥品或醫材,輸入規定完全不同。
- 不要以自用名義寄回去賣。個人自用免登錄的前提是不販售;轉售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 1 萬~100 萬元罰鍰。
8. FAQ 常見問題
9001.30.00.00-5 的輸入規定為「504 MW0」,其中 MW0 的定義就是「大陸物品不准輸入」。不論日拋月拋、不論有無度數、不論數量多少,陸製隱形眼鏡都不能寄回台灣。平光放大片、彩色片同屬軟式隱形眼鏡,一樣受限。9. 資料來源與法規依據
本頁每一項規定與數字均可回溯至下列一手來源。查證日期:2026 年 8 月 22 日。
- 衛生福利部 113 年 7 月 1 日衛授食字第 1131603792 號公告 —— 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並自即日生效。本頁「12/36 已廢止」的直接依據。
- 食藥署新聞稿〈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返國轉賣恐觸法!〉(2025-06-25) —— 同篇中食品與藥品仍載 12/36,化粧品段落已無件數限制,僅提海關規定與玻璃安瓿專案核准。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第 3 條化粧品定義與「依其他法令認屬藥物者不在此限」但書;第 4 條產品登錄與 PIF;第 20 條廣告罰則(虛偽誇大 4~20 萬、醫療效能 60~500 萬)。
-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及其附表 —— 第 6 條第 4、5 項便捷通關與「除入境旅客自行攜入者外…每半年一次為限」;第 7 條第 2 款耗材類六個月用量;附表項次六「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六十片,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
- 《醫療器材管理法》 —— 第 3 條醫療器材定義(以藥理、免疫、代謝或化學以外之方法作用於人體);第 35 條第 1 項第 4 款個人自用專案核准。
- 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庫(CCC 稅則與輸入規定) —— 3303/3304/3305 各節第一欄關稅 0%、輸入規定欄空白;隱形眼鏡 9001.30.00.00-5 第一欄 5%、輸入規定 504 MW0。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輸入規定代號主管機關) —— MW0 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主管之輸入規定代號,官方描述為「大陸物品不准輸入。」;504 為衛生福利部主管,規定進口人用醫療器材應檢附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同意文件並申報許可證號碼(十四碼)。兩者之代號描述可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稅則查詢頁「輸入規定」欄位查得。
- 食藥署「化粧品不合格產品專區」 —— 「網路價購化粧品不合格產品清單」(發布日期 2025-01-09、2024-02-05)與各月份「化粧品檢驗不合格產品公開資訊表」。本頁第 6 節統計之來源。
- 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與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 —— 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
不確定你買的美妝能不能寄?
好運器目前提供中國(深圳集運倉)寄台灣的集運服務。用會員工具填品名,系統自動比對 CCC 稅則並顯示輸入規定,遇到 MW0 這類不准輸入的品項會直接提醒你。
免費註冊查詢進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