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第 5 條|海岸巡防|法規|生效中
海洋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0-08-21
海關因緝私需要,得請求海巡機關協助,海巡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海關執行緝私,或海巡機關協助緝私,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立即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