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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926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926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取得典物所有權。 前項找貼,以一次為限。

📝 內容

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取得典物所有權。
前項找貼,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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