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扣留石油價購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扣留石油價購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能源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1-06-13
📋 條文摘要

被扣留之石油,有減損之虞或不便保管者,得由主管機關逕送受指定之石油煉製業價購。 前項石油煉製業之指定,以於被扣留石油所在地附近具有儲油或處理設備者為原...

📝 內容

被扣留之石油,有減損之虞或不便保管者,得由主管機關逕送受指定之石油煉製業價購。
前項石油煉製業之指定,以於被扣留石油所在地附近具有儲油或處理設備者為原則。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