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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50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550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第 六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於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而有火災或爆炸危險之20區、21區及22區等危險場所內,所有電壓等級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可燃性金...

📝 內容

於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而有火災或爆炸危險之20區、21區及22區等危險場所內,所有電壓等級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可燃性金屬粉塵不適用本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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