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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03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603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第 十二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於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用電設備或器具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配線應採用非金屬導線管或非金屬被覆電纜。 二、採用金屬導線管或金屬被覆電纜者,應全部埋...

📝 內容

於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用電設備或器具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配線應採用非金屬導線管或非金屬被覆電纜。
二、採用金屬導線管或金屬被覆電纜者,應全部埋入建築物內部或地下。但環境不許可時,於金屬導線管及電纜表面加塗防腐材料以免腐蝕者,不在此限。採用金屬導線管配線者,其附屬配件應與金屬導線管為相同金屬材質,以免二者間發生電化學腐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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