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3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653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第 十六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分路器組合:指二個以上分路之多極連接器組合。 二、引接線槽:指包含懸吊或嵌入插座之金屬導線槽。 三、立燈:指提供舞台上或觀...

📝 內容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分路器組合:指二個以上分路之多極連接器組合。
二、引接線槽:指包含懸吊或嵌入插座之金屬導線槽。
三、立燈:指提供舞台上或觀眾席內照明,附有可攜式支架,或具防護功能燈架之一般型照明燈具。
四、條燈:指多個燈泡排列成行之照明燈具。
五、腳燈:指裝設在舞台上或舞台中之邊緣燈。
六、舞台邊框:指分隔舞台及觀眾席之牆及拱門。
七、固態相位控制調光器:指穩態電流波形未與所施加電壓波形一致,使其波形為非線性之固態調光器。
八、固態正弦波調光器:指穩態電流波形與所施加電壓波形相同,使其波形為線性之固態調光器。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