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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12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912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第 二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高壓進屋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架空導線不得小於二十二平方毫米。採用電纜者,其最小線徑應配合電纜額定電壓依表九○六規定選用。 二、進屋線配裝位置若...

📝 內容

高壓進屋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架空導線不得小於二十二平方毫米。採用電纜者,其最小線徑應配合電纜額定電壓依表九○六規定選用。
二、進屋線配裝位置若為非合格人員可觸及者,應採用厚金屬導線管、PVC管、金屬導線槽或電纜架配線。
三、在僅合格人員可觸及處,進屋線得按露出礙子工程裝設。
四、進屋線及其支持物之強度應能確保於電路發生短路時,導線間保持符合表九○五規定之安全間隔。
五、露出之礙子配線在非合格人員可觸及處應加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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