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29 條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29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第 三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內容

高壓電纜依前條規定敷設於電纜架之安培容量依下列規定選定: 一、多芯電纜: (一)多芯電纜單一層敷設於電纜架,其安培容量應依表九○八~七選定。敷設於有堅實不透風蓋板一‧八米以上之電纜架者,其安培容量不得大於表九○八~七所示值百分之九十五。 (二)多芯電纜單一層敷設於電纜架,且電纜之間隔為電纜直徑以上者,其安培容量不得大於表九○八~四規定。 二、單芯電纜: (一)單芯電纜敷設於電纜架者,其容許安培容量不得大於表九○八~五所示值百分之七十五;敷設於有堅實不透風蓋板一‧八米以上之電纜架者,其容許安培容量不得大於表九○八~五所示值百分之七十。 (二)單芯電纜單一層敷設於電纜架,且電纜之間隔為電纜直徑以上者,五十平方毫米以上之電纜安培容量應符合表九○八~五規定。 (三)單芯電纜以三條或四條綁紮成一束敷設於電纜架,彼此間隔為最大電纜直徑二‧一五倍以上者,五十平方毫米以上之電纜安培容量應依表九○八~六規定。

相關法律條文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2 條(第 902 條)
  • 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3 條(第 903 條)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4 條(第 904 條)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5 條(第 905 條)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6 條(第 906 條)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7 條(第 90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