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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67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967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第 九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電弧爐等遽變負載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電弧爐等遽變負載在共同點之電壓閃爍值,其每秒鐘變化十次之等效電壓最大值(△V10MAX)以不超過百分之○‧四五為準。 二...

📝 內容

電弧爐等遽變負載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電弧爐等遽變負載在共同點之電壓閃爍值,其每秒鐘變化十次之等效電壓最大值(△V10MAX)以不超過百分之○‧四五為準。
二、為求三相負載平衡,大容量之交流單相電弧爐以不使用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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