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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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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智慧財產權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6-04
📋 條文摘要

生物材料寄存之保存型式應以冷凍乾燥或冷凍方式為之,寄存生物材料所用之容器規格如附表一。但無法以冷凍乾燥或冷凍方式為之者,得以寄存機構認定之其他適當保存...

📝 內容

生物材料寄存之保存型式應以冷凍乾燥或冷凍方式為之,寄存生物材料所用之容器規格如附表一。但無法以冷凍乾燥或冷凍方式為之者,得以寄存機構認定之其他適當保存方式為之。
前項生物材料應以適當之溫度及方式傳送,以維持其存活與特性,並避免於傳送過程中釋放至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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