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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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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本辦法所稱國內產業,指國內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生產者,其總生產量經經濟部認定占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主要部分者。 本辦法所稱相同產品,指具有相同特性且由相...
📝 內容
本辦法所稱國內產業,指國內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生產者,其總生產量經經濟部認定占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主要部分者。
本辦法所稱相同產品,指具有相同特性且由相同物質所構成之貨品;所稱直接競爭產品,指該貨品特性或構成物質雖有差異,其在使用目的及商業競爭上具有直接替代性之貨品。
本辦法所稱相同產品,指具有相同特性且由相同物質所構成之貨品;所稱直接競爭產品,指該貨品特性或構成物質雖有差異,其在使用目的及商業競爭上具有直接替代性之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