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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 38 條

📜
法律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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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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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第五章 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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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財政部 /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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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14.05.28
最後修訂: 2025-05-28

📝 內容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設在中華民國境內者,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