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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 40 條
最後修訂:
2025-05-28
📝 內容
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典當業及其他營業人,由主管稽徵機關每三個月查定銷售額及應納稅額,通知繳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