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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船舶設備規則-第 288-3 條

📜
法律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
條款號
第 288-3 條
📂
分類
航政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 條文摘要

適用公約船以岸上維修確保無線電通信設備可用性者,應於船舶無線電設備紀錄上清楚記載採用岸上維修,並與其航行區域能提供服務之公司簽訂協議,以傳喚方式提供維...

📝 內容

適用公約船以岸上維修確保無線電通信設備可用性者,應於船舶無線電設備紀錄上清楚記載採用岸上維修,並與其航行區域能提供服務之公司簽訂協議,以傳喚方式提供維修服務;或定期方式營運之船舶,能在主要基地港提供維修設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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