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第 2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01-11-06
人用血漿製劑應檢附之資料: 一、血漿原料來源之管制: 二、血漿原料規格: 三、產品製造及純化過程 四、病毒去活化/去除確效資料 五、血漿製劑藥品技術性資料: 六、血漿製劑的製造管制標準書 七、安定性資料: 八、藥理及毒性試驗資料 九、臨床使用文獻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