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貨物暫准通關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貨物暫准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4-05-17
📋 條文摘要

通關證之有效期限自發證機構簽發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 內容

通關證之有效期限自發證機構簽發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