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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4-04-01 最後修訂: 2024-03-28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辦法所稱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指因使用藥品致生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死亡。 二、危及生命。 三、永久性殘疾。 四、胎兒、嬰兒先天性畸形。 五、病人住...

📝 內容

本辦法所稱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指因使用藥品致生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死亡。
二、危及生命。
三、永久性殘疾。
四、胎兒、嬰兒先天性畸形。
五、病人住院或延長病人住院時間。
六、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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