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4-04-01 最後修訂: 2024-03-28
📋 條文摘要

前條通報表之填具,得逕依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ICH)之電子傳輸標準化格式為之。

📝 內容

前條通報表之填具,得逕依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ICH)之電子傳輸標準化格式為之。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