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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第 2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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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0-16
📋 條文摘要

申請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之環境用藥,不得含有依本法第七條公告禁用之成分。但專供實驗室內試驗研究者,不在此限。

📝 內容

申請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之環境用藥,不得含有依本法第七條公告禁用之成分。但專供實驗室內試驗研究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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