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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
法律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文創產業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08-15
📋 條文摘要

政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得以輔助、獎勵或補助等方式,推動文化創意事業與學校及政府機關合作進行下列有關開發、運用文化創意人力資源之事項: 一、各類...

📝 內容

政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得以輔助、獎勵或補助等方式,推動文化創意事業與學校及政府機關合作進行下列有關開發、運用文化創意人力資源之事項:
一、各類產品、服務之創作或研究發展人才之培養。
二、各類教育、培訓、研討、實習或訓練等相關人才訓練之合作。
三、其他有關文化創意人力資源之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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