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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文化資產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07-12
📋 條文摘要

古物運回國內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召集專案小組,就回國古物狀況核對審查後,報行政院備查。

📝 內容

古物運回國內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召集專案小組,就回國古物狀況核對審查後,報行政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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