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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 條文摘要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建立符合本準則規定之品質管理系統,並維持其有效性。 製造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建立、實施及維持品質管理系統所定之需求、程序、活動或安排:...

📝 內容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建立符合本準則規定之品質管理系統,並維持其有效性。
製造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建立、實施及維持品質管理系統所定之需求、程序、活動或安排:
一、決定並執行品質管理系統所需之流程。
二、依風險評估監控品質管理系統之流程。
三、決定品質管理系統之實施流程順序及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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