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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藥害救濟法-第 8 條

📜
法律名稱
藥害救濟法
📋
條款號
第 8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6-03-04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藥物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徵收金,經以書面催繳後仍未依限繳納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之滯納金。但加徵之滯納金總額,以應繳納徵收金數額之二倍...

📝 內容

藥物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徵收金,經以書面催繳後仍未依限繳納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之滯納金。但加徵之滯納金總額,以應繳納徵收金數額之二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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