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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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設置,應由經濟部於選定地區並視實際需要劃定範圍後,將設置地點、位置、面積及使用計畫等繪具圖說四份報請行政院核定。經核定設...
經濟部區內事業之設立、合併、分割、增資、減資、擴廠、撤資、轉投資課稅區、在課稅區設置分支機構或變更投資計畫,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之廢品,係指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區內事業所有不堪使用之機器、設備、零組件,或因過期、變質、破損、災害,致無法出售、加工製造之商品、原...
經濟部符合下列要件之事業,得申請在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內設置營業或聯絡處所: 一、在區外之公司、行號、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辦妥開業登記之專門職業技術...
經濟部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適用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課稅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經濟部申請寄存生物材料,應備具下列事項,向專利專責機關指定之寄存機構(以下簡稱寄存機構)申請之: 一、申請書(附表二),載明申請寄存者姓名、住、居所;如係法...
經濟部光碟製造機具之輸出入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經濟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會計資料: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等。 二、資料儲存媒體:指採用電子方式處理時,存放會計資料所使用之磁碟、磁...
經濟部公司或商號經營出進口業務,除法令另有禁止或限制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申請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經濟部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
經濟部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
經濟部本辦法聲明異議之案件,以不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依本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之處分者為限。
經濟部(刪除)
經濟部本法所稱外國或他國,包含世界貿易組織所指之個別關稅領域。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軍事機關係指國防部及其所屬單位。
經濟部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貨品進口救濟案件,指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申請產業受害之調查及進口救濟之案件。 前項案件產業受害之成立,指該案件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
經濟部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檢驗業務之監督管理由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經濟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依本法第三條規定指定公告前,得對應施檢驗商品之訂定、修正、廢止或其他重大檢驗事項之公告作業先辦理審議。 標準檢驗...
經濟部申請輸入梨接穗者及供穗國家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 前項輸入梨接穗者應每年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一、供穗園名單清冊。 二、梨接穗進口計畫書。 三...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