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進口許可 2026
稅則「輸入規定」欄列 553 或 550,就要先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許可或核可文件才能報關。FLORA 系統申辦、SDS 要求、533/553 簽審編號一篇看懂。
貨品稅則「輸入規定」欄列有簽審代號 553(毒性化學物質)或 550(關注化學物質)時,須先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許可證或核可文件。流程:確認物質是否列管 → 登入 FLORA 系統(flora2.moenv.gov.tw)→ 備 SDS、防災資料表、配置圖等 → 約 7 個工作日核發 → 附文件報關。物質含量未達管制濃度者可改申請「533/553 簽審編號」,程序較簡便。
本篇目錄
1. 什麼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制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將列管化學物質分為毒性化學物質(第一至四類)與關注化學物質兩大類。進口(輸入運作)此類物質,需事先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文件,方可辦理海關通關。
2. 簽審代號 553 與 550 的差別
| 代號 | 適用物質 | 主管機關 | 申辦文件 |
|---|---|---|---|
| 553 | 毒性化學物質(第一至四類列管物質)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許可證(FLORA 系統申辦) |
| 550 | 關注化學物質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核可文件(FLORA 系統申辦) |
| 533 | 稅則列 553 但含量未達管制濃度或非列管物質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533/553 簽審編號(較簡便) |
3. 兩大申辦路徑:許可證 vs. 簽審編號
路徑一:完整許可證/核可文件(列管物質)
適用於進口物質確屬毒性化學物質或關注化學物質列管範圍者,須於 FLORA 系統完整申辦,應備文件包括:
- 運作人及場所基本資料
-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 安全資料表(SDS,各成分濃度總和須達 100%)
- 防災基本資料表(含全廠配置圖及內部配置圖)
路徑二:533/553 簽審編號(含量未達管制濃度或非列管)
適用於物質稅則列 553 但本身含量未達管制濃度或確認非屬列管項目者,程序較簡便,應備文件包括:
-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
- 產品型錄
- 安全資料表(SDS)
- 非屬其他法規列管切結書
- 進口報單
約 7 個工作日核發,有效期自發文日起 6 個月。
4. FLORA 系統申辦 4 步驟
申辦系統: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 flora2.moenv.gov.tw
確認物質列管狀態
於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網站使用「毒化物快速查詢系統」,以 CAS 號或物質名稱查詢是否列管,確認適用路徑一(完整許可)或路徑二(簽審編號)。
登入 FLORA 系統建立業者帳號
以工商憑證至 flora2.moenv.gov.tw 建立業者帳號,並登錄運作場所基本資料(地址、負責人、緊急聯絡人等),確保場所已完成登記。
填寫申請書並上傳文件
選擇申請類型,填寫物質 CAS 號、名稱、進口數量、用途,上傳 SDS(成分濃度總和需達 100%)、防災基本資料表、全廠及內部配置圖、負責人身分證明等,確認無誤後送件。
審查核發(約 7 個工作日)
化學物質管理署完成審查後核發許可證或核可文件,有效期自發文日起 6 個月,屆期前須重新申請。進口時檢附核發文件辦理報關。
5. SDS 安全資料表的要求
安全資料表(Safety Data Sheet,SDS)是申請毒化物輸入許可最關鍵的文件之一,審查時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要求項目 | 說明 |
|---|---|
| 成分濃度總和 | 所有成分的濃度加總必須達到 100%,不得以「餘量」或「<10%」等模糊方式填寫,否則審查時會退件。 |
| 出具單位 | 須由原廠或具資格之專業機構出具,自行製作的 SDS 可能不被接受。 |
| 語言 | 建議附上中文版或中英對照版,以利審查人員確認成分資訊。 |
| CAS 號對應 | SDS 上每個成分均應標示 CAS 號,以利與毒化物列管清單比對。 |
6. 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特別規定
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reca.gov.tw)管轄,申請人須同時具備:
- 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許可文件
- 巴塞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出口國政府同意文件
首次核准期限為 1 年。請勿以一般化工品名義夾帶有害廢棄物進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高額罰鍰及刑事責任。
7. 如何確認物質是否列管
- 毒化物快速查詢: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cha.gov.tw),使用「毒化物快速查詢系統」,輸入 CAS 號或物質名稱。
- FLORA 系統物質搜尋:登入 flora2.moenv.gov.tw,於物質資料庫搜尋確認列管類別(第一至四類或關注化學物質)。
- 查 CCC 稅則輸入規定:於關港貿單一窗口或好運器工具查詢 11 碼稅則,確認輸入規定欄列 553、550 或 533 的適用情形。
- 好運器工具:用會員自助報關文件填品名,系統 AI 比對稅則並顯示進口規定,協助確認是否需要毒化物許可文件。
化學物質管理署諮詢專線:(02)2325-7399
8. FAQ 常見問題
553 代表毒性化學物質(第一至四類列管物質),需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取得輸入許可文件;550 代表關注化學物質,需取得核可文件。兩類均須在 FLORA 系統申辦,進口時檢附核發文件辦理報關。
若貨品稅則列 553 但物質含量未達管制濃度或確認非屬毒化物列管項目,可向環境部申請「533/553 簽審編號」,而非完整許可證。需附公司登記證明、型錄、SDS、非列管切結書、進口報單,約 7 個工作日核發,有效期 6 個月。
SDS 所有成分的濃度加總必須達到 100%,不得以「餘量」填寫。建議由原廠或具資格機構出具,並附中文版或中英對照版,每個成分標示 CAS 號,以利審查人員核對。
不行。有害事業廢棄物屬高度管制,一般個人或企業不得輸入。合法進口者須具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許可,並持有巴塞爾公約出口國政府同意文件,首次核准期限 1 年。
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cha.gov.tw)使用「毒化物快速查詢系統」,輸入 CAS 號或物質名稱即可查詢。若物質不在列管清單但稅則仍列 553,可申請 533/553 簽審編號並附非屬列管切結書。
一般案件備齊文件後約 7 個工作日由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審查核發。許可證有效期自發文日起 6 個月,逾期須重新申請。複雜案件(如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建議提前 2 至 4 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