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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11 條

📜
法律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11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1-16
📋 條文摘要

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管理需要,公告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濃度及分級運作量。

📝 內容

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管理需要,公告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濃度及分級運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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