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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8 條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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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高層建築物火警警鈴之設置,其鳴動應依下列規定: 一、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限該樓層與其上兩層及其下一層鳴動。 二、起火層為地面層時,限該樓層與其上一...
📝 內容
高層建築物火警警鈴之設置,其鳴動應依下列規定:
一、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限該樓層與其上兩層及其下一層鳴動。
二、起火層為地面層時,限該樓層與其上一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三、起火層為地下層時,限地面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一、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限該樓層與其上兩層及其下一層鳴動。
二、起火層為地面層時,限該樓層與其上一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三、起火層為地下層時,限地面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