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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役政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3-17
📋 條文摘要

應召備役役男,原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 內容

應召備役役男,原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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