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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第 7 條
最後修訂:
2003-12-03
📋
條文摘要
自來水取水設施以河川表流水為取水水源者,應先就下列事項作長期之調查,並利用過去之流量與氣象資料以估計水源之安全出水量: 一、水量及水位: (一)每年最...
📝 內容
自來水取水設施以河川表流水為取水水源者,應先就下列事項作長期之調查,並利用過去之流量與氣象資料以估計水源之安全出水量:
一、水量及水位:
(一)每年最低枯水量、枯水位。
(二)水量、水位變化情形。
(三)每年最高洪水位。
二、水權。
三、水質:
(一)勘查影響水質之天然與人為因素。
(二)降雨與濁度之關係。
(三)整年之水質變化。
一、水量及水位:
(一)每年最低枯水量、枯水位。
(二)水量、水位變化情形。
(三)每年最高洪水位。
二、水權。
三、水質:
(一)勘查影響水質之天然與人為因素。
(二)降雨與濁度之關係。
(三)整年之水質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