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10 條

📜
法律名稱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10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4-09
📋 條文摘要

執行臨床試驗前,試驗委託者應與臨床試驗機構及試驗主持人就試驗之職責分工、相關費用及可能發生之傷害、死亡或其他損失處理原則,達成協議,並以書面定之。

📝 內容

執行臨床試驗前,試驗委託者應與臨床試驗機構及試驗主持人就試驗之職責分工、相關費用及可能發生之傷害、死亡或其他損失處理原則,達成協議,並以書面定之。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