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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林業及自然保育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2-18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農業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海域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

📝 內容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農業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海域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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