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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漁業法-第 54 條

📜
法律名稱
漁業法
📋
條款號
第 54 條
📂
分類
漁業
📍
Hierarchy Path
第 六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2-26
📋 條文摘要

為保障漁業安全及維持漁區秩序,主管機關應辦理左列事項: 一、興建及維護漁港與漁業公共設施。 二、配置巡護船隊,實施救護、巡緝及護漁工作。 三、設置漁業...

📝 內容

為保障漁業安全及維持漁區秩序,主管機關應辦理左列事項:
一、興建及維護漁港與漁業公共設施。
二、配置巡護船隊,實施救護、巡緝及護漁工作。
三、設置漁業通訊電臺。
四、設置信號臺、標識桿及氣象預報系統等安全設備。
五、訂定漁場及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六、應請國防部及有關單位給予必要之協助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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