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ơ sở dữ liệu pháp luật xuất nhập khẩu Đài Loan: Luật Hải quan, Luật Thuế quan, Luật Thương mại — tra cứu trực tuyến đầy đủ, nắm bắt quy định nhập khẩu trước khi khai báo hải quan. Tổng cộng 34812 văn bản pháp luật, cập nhật liên tục.
Hiển thị 20 / 34812 quy định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Bộ Y tế và Phúc lợi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消費品安全之計畫及法規研擬。 二、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確認、廢止、實施、推行及服務。 三、國內...
經濟部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際貿易政策規劃及法規研擬。 二、國際貿易合作、參與國際經貿組織、經貿協定與禮賓作業之推動及執行。 三、貿易推廣與會展產業政策...
經濟部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海洋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海洋委員會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
國防部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Bộ Y tế và Phúc lợi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Bộ Y tế và Phúc lợi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高等法院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行之。 高等法院分院處理事務,準用本規程之規定。
院本部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行之。
院本部本法所稱入出境,係指入出臺灣地區而言。
院本部受援人受配美援器材,均應依照原計劃核准之用途,作有效之使用,不得以之移作別用、折裝、改造、租借、質押或轉讓與第三者;但如因正當理由事先經經濟建設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依本辦法之規定。但總統府及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四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國家發展委員會本辦法所稱非條約協定採購,指得不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機關於招標文件中允許非條約協定國廠商參與者,應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本辦法試辦通航之港口,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指定為離島兩岸通航港口後,公告之。
大陸委員會提存所收到提存書、領取或取回聲請書後,應於三日內處理完畢,其須經調查者,應即調查,除有特殊情形外,應於七日內調查完畢。
院本部總隊長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總隊長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
Bộ Nội vụ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其作業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二、鄉(鎮、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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