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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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四日修正發布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一百十年六月三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使用任何無線電設備發射無線電頻率致發生干擾者,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知改善,使用者應運用有效技術進行改善,必要時,應暫停該設備運作;無法排除干擾時,應...
數位發展部主管機關應參酌實驗之辦理情形,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倘涉及跨機關(構)合作,應轉請相關機關(構)辦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業餘電臺執照不得讓與、出租或出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會委員未親自參與審查會之審查及討論,不得參與決議。
衛生福利部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設計開發變更之管制程序,確定變更對醫療器材功能、性能、可用性、安全性、法規要求及預期用途之影響程度。 前項管制,應就變更內容審查、...
衛生福利部第八條第八款及第九款之文書,應由合議庭法官彌封後,交由書記官存放於評議卷宗內。
院本部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數位發展部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其權責範圍分別定之。
內政部進口貨物係租賃或負擔使用費而所有權未經轉讓者,其完稅價格,根據租賃費或使用費加計運費及保險費估定之。 納稅義務人申報之租賃費或使用費偏低時,海關得根據...
財政部 / 關務署稅籍登記事項、申請稅籍登記、變更或註銷登記之程序、應檢附之書件與撤銷或廢止登記之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定之。
財政部 / 賦稅署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清算之程序,除本通則有規定外,準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規定。
法務部因載貨證券而生之法律關係,依該載貨證券所記載應適用之法律;載貨證券未記載應適用之法律時,依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對載貨證券所記載之貨物,數人分別依載貨證...
院本部第三十八條之物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於沒收裁判確定時移轉為國家所有。 前項情形,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
法務部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庇護性就業...
衛生福利部民間機構依第十三條規定所經營之附屬事業,不適用本章之規定。
財政部自來水事業專營權有效期間屆滿,公營自來水事業,應於有效期間屆滿之一年前,為繼續經營之申請;民營自來水事業,主管機關得予收歸公營。但應於有效期間屆滿之二...
經濟部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團體、機關(構)及學校,得查核各級消防機關消防人員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建置情形,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核結果。 前項查核結果,績效...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