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40 條 公路

    本辦法施行前,原依「車輛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及「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取得之合格證明書、審驗報告及檢測機構認可證書...

    交通部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44 條 行懲及智財

    當事人或第三人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聲請發秘密保持命令者,應以書狀記載下列要件事實,並釋明下列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 一、當事人書狀記載之內容、已調...

    院本部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44 條 組織

    司法事務官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司法事務官,監督該處事務。 司法事務官之事務分配,由主任司法事務官報請院長決定之;未置主任司法事務官者,逕由院長決定之。

    院本部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44 條 園區管理

    船舶自用或區域作業用之危險物品運入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時,應經公民營事業同意。

    經濟部
  •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 44 條 組織

    第三章之規定,與本章不牴觸部分準用之。

    院本部
  • 遊艇管理規則|遊艇管理規則-第 43 條 航政

    遊艇經特別檢查、定期檢查或臨時檢查後,航政機關應於遊艇證書上簽署。 適用自主檢查之遊艇,其所有人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併遊艇證書送航政機關備查,航政機關...

    交通部
  •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44 條 食品藥物管理

    中藥廠應檢驗每一批產品,確定其符合既定規格;對於不得含有害微生物之產品,必要時並應逐批作適當相關檢驗。 每批產品或最終產品及其各有效成分之原料,應抽取...

    衛生福利部
  •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4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其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一、自行申請註銷。 二、設立登記文件經依法撤銷、廢止或註銷。 三、事業體經依法解...

    勞動部
  •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 43 條 漁業

    漁船捕獲之南方黑鮪運返國內銷售,經營者應在申請漁獲監控文件時,向主管機關申報漁獲流向。

    農業部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 41 條 航空

    於本規則施行前,經民航局檢驗合格或認可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之遙控無人機,其設計、製造、改裝者或所有人,得於本規則施行後,向民航局申請發給相關檢驗合格證或...

    交通部
  •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 43 條 資源管理

    使用無線電頻率發生干擾時,主管機關核配之無線電頻率應獲保障。 合法無線電通信間因無法排除干擾,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核配其他無線電頻率供其使用。...

    數位發展部
  •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44 條 通訊

    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或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檢具之申請文件,不予退還。 申請人檢具之文件不全或應載明內容不完備,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補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第 44 條 通訊

    凡對業餘無線電業務有關科學研究、管理工作及服務社會等作出重大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得由主管機關給予獎勵或商請相關單位獎勵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44 條 食品藥物管理

    審查會之人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應予公開。

    衛生福利部
  •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44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確認程序,確保所採購之產品符合其要求。 製造業者應訂定供應商之評估及選擇基準;其訂定之考量因素如下: 一、供應商提供符合製造業者要...

    衛生福利部
  • 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第 44 條 刑事

    除有特別規定以外,第八條第十款之文書,應由書記官依其性質,分別存放於個人資料卷宗、選任程序卷宗、審判卷宗或評議卷宗內。

    院本部
  • 關稅法|關稅法-第 40 條 關務

    整套機器及其在產製物品過程中直接用於該項機器之必須設備,因體積過大或其他原因,須拆散、分裝報運進口者,除事前檢同有關文件申報,海關核明屬實,按整套機器...

    財政部 / 關務署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2 條 賦稅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

    財政部 / 賦稅署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2 條 食品藥物管理

    前條查核、檢驗與管制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
  • 藥事法|藥事法-第 40-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維護公益之目的,於必要時,得公開所持有及保管藥商申請製造或輸入藥物所檢附之藥物成分、仿單等相關資料。但對於藥商申請新藥查驗登記屬於營...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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