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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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Act
第15-1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得限制其製造、加工、調配之方式或條件、食用部位、使用量、可製成之產品型態或其他事項。 前項應限制之原料品項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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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Act
第8-3條
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第二十八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之農業用油、漁業用油,有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應補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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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16條
本法所稱藥品製造業者,係指經營藥品之製造、加工與其產品批發、輸出及自用原料輸入之業者。前項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應於每次進口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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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Regulation
第12條
進出口快遞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一般進出口報單辦理通關:一、屬前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進口高價快遞貨物或同條項第七款所定出口高價快遞貨物。二、涉及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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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17條
進口報關時,應填送貨物進口報單,並檢附發票、裝箱單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有關文件。 出口報關時,應填送貨物出口報單,並檢附裝貨單或託運單、裝箱單及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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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17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係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之業者。經營醫療器材租賃業者,準用本法關於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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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Act
第16條
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或使用: 一、有毒者。 二、易生不良化學作用者。 三、足以危害健康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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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Act
第 9 條
進口下列貨物免徵營業稅: 一、第七條第六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規定之肥料及第三十款規定之貨物。 二、關稅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貨物。但因轉讓或變更用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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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Regulation
第12-1條
進出口快遞貨物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者,得將不同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之同一主號且同類別貨物,以同一簡易申報單號碼合併申報。依前項規定合併申報之貨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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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18條
為加速進口貨物通關,海關得按納稅義務人應申報之事項,先行徵稅驗放,事後再加審查;該進口貨物除其納稅義務人或關係人業經海關通知依第十三條規定實施事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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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18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係指製造、裝配醫療器材,與其產品之批發、輸出及自用原料輸入之業者。前項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得兼營自製產品之零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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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Act
第 9-1 條
因應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行政院得訂定進口小麥、大麥、玉米、黃豆之營業稅徵免或調整;其徵免或調整,不受第十條限制。 前項貨物進口營業稅之徵免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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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Act
第17條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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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Regulation
第12-2條
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得併袋通關之貨物,因部分貨物無法通過報單收單檢核辦理通關,快遞業者得向海關申請拆袋,經海關核准後派員監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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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19條
海關得對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他供應鏈相關業者實施優質企業認證,經認證合格者,給予優惠措施。 依前項規定認證合格之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經向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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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Act
第18條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標準之訂定,必須以可以達到預期效果之最小量為限制,且依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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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Act
第 10 條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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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19條
本法所稱藥局,係指藥師或藥劑生親自主持,依法執行藥品調劑、供應業務之處所。前項藥局得兼營藥品及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零售業務。前項所稱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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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Regulation
第13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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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20條
載運客貨之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應填具之貨物艙單、旅客與服務人員名單及其他進出口必備之有關文件,由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向海關申報。 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