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申請 2026
在台灣進口菸酒販售,依《菸酒管理法》須先取得財政部國庫署核發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設立許可、執照申請、年費、稅賦流程一篇看懂。
依《菸酒管理法》,在台灣進口菸酒販售須先向財政部國庫署取得「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申請資格限公司組織(獨資合夥不符);流程分兩階段:先申請設立許可(約 20 工作日)→ 公司設立完成後再申請核發許可執照(約 15 工作日),取得執照後才能正式報關進口。另須每年繳納年費約 6,000 元。
1. 為何要辦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
台灣菸酒市場受《菸酒管理法》嚴格管制。任何以販售為目的的菸酒進口行為,在未取得財政部國庫署「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前,均屬違法,最高可處以罰鍰並沒入貨物。
值得注意的是,許可執照僅限持照公司本身使用,不得轉讓或借予他人使用。
2. 申請資格與限制
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申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須符合以下條件:
| 條件項目 | 規定內容 |
|---|---|
| 組織型態 | 限公司組織(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獨資、合夥不符合申請資格。 |
| 營業項目 | 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須包含「菸類輸入業」或「酒類輸入業」(依進口菸或酒分別登記)。 |
| 最低資本額 | 法規無明定最低資本額要求,但公司須依一般公司法規定設立。 |
| 負責人資格 | 負責人不得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破產尚未復權者,或曾任被撤廢許可之菸酒進口業負責人且未滿 3 年者。 |
3. 申請流程 4 步驟
申辦系統: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線上申請/查詢系統 nta.gov.tw/BOTAAA
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
至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名稱預查,同時確認營業項目預查結果包含「菸類輸入業」或「酒類輸入業」。此步驟為設立新公司者必須;已有公司者先辦理營業項目變更登記後,再進行後續申請。
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設立許可
備妥申請書、公司章程草稿、負責人資格聲明等文件,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菸酒進口業設立許可」。審查約 20 個工作日。繳納設立審查費約 2,000 元。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取得財政部國庫署核發之設立許可文件後,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取得公司統一編號及設立登記表。
申請核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
公司設立完成後,再次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核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審查約 15 個工作日,繳納許可執照費約 2,000 元。取得執照後方可正式向海關辦理菸酒進口報關。
4. 規費、年費與稅賦
| 費用項目 | 金額(約) | 說明 |
|---|---|---|
| 設立審查費 | 約 2,000 元 | 申請設立許可時繳納 |
| 許可執照費 | 約 2,000 元 | 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時繳納 |
| 執照換補發費 | 約 1,000 元 | 執照異動、遺失補發時 |
| 展延申請費 | 約 500 元 | 執照有效期展延時 |
| 許可年費 | 約 6,000 元/年 | 每年繳納;首年依實際開始營業月份按比例計算 |
| 菸酒稅 | 依官網最新公告 | 進口時依《菸酒稅法》按類別計徵 |
| 健康福利捐 | 依官網最新公告 | 菸品進口時加徵,菸盒並需加印健康警示 |
5. 線上申辦系統說明
財政部國庫署提供菸酒線上申請/查詢系統(nta.gov.tw/BOTAAA),可在此系統完成以下作業:
- 線上提交設立許可及許可執照申請書
- 上傳所需文件(公司章程、負責人聲明書等)
- 查詢申請案審核進度
- 下載及列印許可執照
- 辦理年費繳納及執照更新
首次使用須以工商憑證(GCA)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建議申請前先確認憑證有效。
6. 注意事項與常見錯誤
7. FAQ 常見問題
須為公司組織(獨資、合夥不符);公司營業項目須登記「菸類輸入業」或「酒類輸入業」;負責人不得有未成年、受監護/輔助宣告、破產尚未復權,或曾任被撤廢許可之菸酒進口業負責人未滿 3 年等情形。
分兩階段審查:設立許可審查約 20 個工作日,取得後辦公司登記,再向國庫署申請許可執照審查約 15 個工作日。從頭到尾通常需 2 至 3 個月,視文件準備完整程度而定。
申辦費用:設立審查費約 2,000 元、許可執照費約 2,000 元、每年年費約 6,000 元(首年按比例)。進口時另依《菸酒稅法》繳納菸酒稅,菸品加收健康福利捐,並依一般進口程序繳關稅及營業稅。
以販售為目的的進口必須取得許可執照,限公司組織申請。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入境有另外的免稅規定(如洋菸 200 支免稅等),不適用本執照規範。
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線上申請/查詢系統」,網址為 nta.gov.tw/BOTAAA,可線上申請、查詢進度及下載相關表單。
是的,兩者是不同制度。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是向財政部國庫署取得的產業許可;出進口廠商登記是向經濟部貿易署辦理的進出口資格登記,兩者都要完成才能正常辦理海關進口報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