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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園區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 條文摘要

區內事業經核准以分支機構型態設於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內者,會計科目、帳簿、憑證及報告表應行獨立,銷售額應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 內容

區內事業經核准以分支機構型態設於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內者,會計科目、帳簿、憑證及報告表應行獨立,銷售額應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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