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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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按其所付資費,分別由水陸郵路、航空郵路運送之。 航空郵件收寄後,因不可歸責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事由,致郵件未能交由航空郵路運送時,得改由其他較為迅速之...
交通部交通部觀光署對觀光遊樂業之旅遊安全維護、觀光遊樂設施維護管理、環境整潔美化、旅客服務等事項,得辦理年度督導考核競賽。 交通部觀光署為辦理前項督導考核競...
交通部曝氣池設計及設置規定如下: 一、曝氣池按處理方法不同依下表規定設計: ┌────┬──────┬──────┬────────┐ │處理方法│食微比 │混合液懸浮 │曝氣池水深...
內政部指定銀行發行外匯金融債券,其所募資金應以外幣保留。如需兌換為新臺幣使用,應以換匯交易或換匯換利交易方式辦理;並應依本行規定格式報送報表。 除本行另有規...
中央銀行遠洋漁船船主僱用大陸船員於臺灣地區港口登船、離船者,應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接駁大陸船員。大陸船員所持...
農業部深井安全抽水量之規定如下: 一、深井應以抽水試驗決定臨界抽水量,安全抽水量應以臨界抽水量之百分之七十為準。 二、應每年舉行抽水試驗一次,其抽水量應經常...
經濟部醫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應由自行設置或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其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者,該受託實驗室應置下列人員: 一、專任品質主管:一人,具醫事檢驗師...
衛生福利部學科測試應檢人繳卷時,應將答案卷(卡)及試題一併繳交監場人員,始得出場,出場後,不得再進場。
勞動部外國人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之工作,其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從事第四條之部分工時工作,其時薪或所得報酬,不得低於中央主...
勞動部第三條及前條經核定之活動指導手冊,其後續修正事項,應由活動團體檢附文件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辦理。
交通部前條副產品、廢品、下腳等之報廢,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有利用價值部分:由園區事業事前向管理局申請專案核准,並會同海關、稅捐稽徵機關現場監毀。屬貿易主...
農業部醫療機構或藥局調劑核醫放射性藥品,應訂定標準作業程序。 前項標準作業程序,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調劑之步驟。 二、調劑正確性之確認。 三、調劑紀...
衛生福利部試驗委託者得移轉部分或全部與試驗相關的權利與義務於受託研究機構。但關於維護試驗數據的品質與完整性之最終責任,仍應由試驗委託者負責。 前項委託,應以書面...
衛生福利部申請新成分新藥查驗登記,檢附十大醫藥先進國家中之一國採用證明者,除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另應提供可證明對國人用藥之安全性、有效性具臨床上、統計學上有意義...
衛生福利部逾原開發廠藥品專利期五年內,藥商於我國優先取得第一位或第二位藥品許可證,且該生物相似性藥品於國內製造者,核價方式如下: 一、與原開發廠藥品或參考藥品同...
衛生福利部藥廠對於退回之產品,應予鑑識並分別儲存。藥廠如因退回前或退回過程之儲存、運送條件,或因產品、容器、包裝、標示或其他狀況,致對產品之安全性、成分、含量、...
農業部區內事業將保稅貨品運往自由貿易港區港區事業、同一園區或其他園區區內事業、科學園區園區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修理、檢驗、測試或展示、或運往保稅工廠修...
經濟部少量車型安全審驗之車輛辦理新領牌照登記、檢驗、領照時,應逐車繳交有效之少量車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正本。
交通部文書、勘驗物或鑑定所需資料之持有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法院之命提出者,法院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意旨審酌情形,認舉證人關於該文書、勘驗物或鑑定所...
院本部法院為當事人之訴訟案件,得指派公設辯護人代理。
院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