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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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1 條
PV系統應裝設隔離設備,使該系統與所有電源系統、儲能系統、用電器具,及其相關用戶配線系統隔離;其隔離設備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PV系統之隔離設備應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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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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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2 條
交流PV模組、熔線、直流對直流轉換器、變流器及充電控制器等PV設備,應與所有非接地導線隔離,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直流電路之PV設備,其最大電流大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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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99 條
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前項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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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3 條
PV系統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配線: (一)本規則規定之管槽、電纜架或電纜配線,及其他專用於PV組列之配線方法及其配件,得作為PV組列之配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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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99-1 條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專有部分經依前條第三項之約定供區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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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4 條
PV系統直流電路之識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於終端、接續點及分接點,應以色碼、標示帶、標籤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加以標明。 二、非直接接地之正極導線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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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99-2 條
同一建築物屬於同一人所有,經區分為數專有部分登記所有權者,準用第七百九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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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5 條
PV系統直流電路配線採用單芯電纜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位在PV組列範圍內之PV系統直流電路,其暴露於室外之單芯電纜應為PV電纜,或其他適用於PV 系統之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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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0 條
第七百九十九條情形,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有使用他專有部分所有人正中宅門之必要者,得使用之。但另有特約或另有習慣者,從其特約或習慣。 因前項使用,致他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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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6 條
建築物屋頂、牆面或內部之PV系統直流電路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PV系統直流電路超過三十伏特或大於八安培者,應採用金屬管槽、金屬封閉箱體,或採用有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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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0-1 條
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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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7 條
適用於現場組裝被隱蔽之配件及連接器,得用於現場模組或其他組列組件之連接。 前項配件及連接器應與現場之配線方法有相同之絕緣、溫升及短路電流額定,且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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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1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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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8 條
除依前條規定外,PV專用連接器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PV專用連接器構造應有正、負極性,且與用戶配線系統之插座有不可互換性。 二、PV專用連接器構造及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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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2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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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79 條
匯流箱或線盒裝設於模組後方者,其內部配線應能直接接取,或利用拆移模組可拆式之固定扣件及可撓配線之連接等方式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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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3 條
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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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80 條
PV系統應採用下列規定一種以上之系統接地架構: 一、二線式PV 組列,其一導線被功能性接地。 二、PV組列未與被接地之變流器輸出電路隔離。 三、非接地PV 組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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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04 條
依前條第一項為通知或依第二項由公共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為招領後,有受領權之人未於相當期間認領時,拾得人或招領人應將拾得物交存於警察或...